为了鼓励教师参与、指导本科生教学实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现将教师指导学生实习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联系实习单位
教师根据自己的科研项目合作情况、企业需要可以联系实习点,每联系一个实习点,并有学生(4人及以上)给予电话补贴200元。教师联系较多实习点,可委托教研室其他教师或团队其他教师进行实习指导。
二、实习指导
在指导学生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与学生同吃、同住,确需单独食宿的差旅费报销补助按照学校教职工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住在不收取住宿费的场所,由教师提供住宿情况说明并依据有关凭据,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补助交通伙食费(如产生了住宿费而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还应据实报销住宿费)。在武汉市内指导实习,中餐不能回校(家)用餐的,按武汉市有关误餐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青年老师暑期至少有一周时间在企业带学生实习。
年终按教师实际指导学生实习天数核算相应的工作量(以实习日志统计为依据)。
三、实习指导学生人数
因为毕业实习时间为4周,为保证暑期实习质量,每个教师最多指导2组学生。即一个实习点可指导2组次学生,两个实习点的各一组学生也可。每组次学生不得超过16人,不得少于4人。
四、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实习组织和管理工作;
2、协助并配合基层实习单位领导或导师,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工作任务;
3、处理实习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向学院报告实习进展情况;
4、指导学生规范撰写实习报告等材料并负责批阅,在实习结束前对学生的综合表现写出鉴定,评定实习成绩等。
5、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工作日时间务必在实习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实习单位的须提前向学院主管院长和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
五、实习学生规范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坚决服从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法规,体现大学生应有的思想品质,任何时候都要注意安全。一般不准请假,不能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实习地点(包括实习住宿地点),必须向带队指导老师及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假。
2、采取定岗位制实习时,不准随意变动指导老师所规定的工作岗位。在劳动中要做到不怕脏、不怕累,要向实习单位领导、技术人员、工人师傅学习,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纪律与规章制度。
3、要爱护工厂的仪器与设备,使用前必须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安全,严防事故的发生。
4、任何人都不准擅自随意食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
5、要加强团结,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同学之间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互相谅解。
6、关心时事政治,开好生活会,认真进行总结交流,要根据各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7、党员、团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协作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工作。
8、任何违反实习纪律的行为学院将参照大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资料提交要求
1、教师提交资料
(1)集体实习小组实习计划表(纸质版或电子版,实习开始前提交);
(2)教师指导实习工作日志和实习小结等(纸质版或电子版,实习结束后提交);
2、学生提交资料
(1)实习接收函和计划表:自找实习单位学生提交实习单位接收函和本人实习计划表(纸质版,实习开始前提交)。
(2)实习鉴定:实习即将结束时,学生及时进行实习自我鉴定,集体实习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由实习小组长统一交实习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分别进行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结束时完成自我鉴定和实习单位鉴定及成绩评定(注意:实习指导教师一栏学生不填,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师查阅实习报告后鉴定和成绩评定),开学后由各班长将实习鉴定表统一收齐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实习总结报告:实习结束后,按照学校实习总结规范,学生认真进行实习总结,按要求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由实习小组长统一交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查阅并在报告封面鉴定、评分并签名,将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一同收齐统一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自找实习学生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鉴定表开学后由各班长统一收齐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七、 把毕业实习成绩综合评定
根据实习时间,建议学生毕业实习评分:
10天≥实习时间 不及格;
14天(2周)≥实习时间≥ 11天 60分为上限;
21天(3周)≥实习时间≥15天 70分上限。
22天≥实习时间≥27天 75分为上限
实习时间≥28天(4周) 85分以上
八、优秀评选及奖励
1、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条件
(1)按时按期参加有关实习的各项活动,没有请假、矿工、迟到或早退记录;
(2)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好评;
(3)认真撰写完成质量较高的实习总结资料并按时提交。
2、优秀实习团队评选条件
(1)所有实习成员按时按期参加有关实习的各项活动,没有请假、矿工、迟到或早退记录;
(2)所有实习成员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好评;
(3)所有实习成员认真撰写完成质量较高的实习总结资料并按时提交。
(4)在实习期间,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
(5)为实习单位提供有价值的报告与建议等。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并配合学院和实习单位开展有关实习的各项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学院规定时间在实习单位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活动。
4、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条件
(1)有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责任心强,能随时解决学生的问题。
(2)有实习指导计划。
(3)有良好的教学实习及食宿场所和基本工作条件。
(4)圆满完成教学实习计划,学生安全平安。
(5)学生评价收获较大。
5、优秀奖励
毕业实习优秀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
具体为: 优秀实习学生奖金300元;优秀实习团队奖金1000元;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奖金500元;优秀实习基地奖金1000元。
说明:所有参加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评选对象,必须保证有4周的实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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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